曾銘宗:金管會將要求台新金限期釋股17.8億股彰銀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台新金 (2887) 持有彰銀 (2801) 股權22.55%,由於台新金痛失彰銀經營權,金管會主委曾銘宗今(11)日於立法院財委會表示,金管會最慢今天會發文給台新金控限期要求台新金釋股17.8億股。

曾銘宗表示,金管會持續關注台新金、彰銀案的後續處理進度,金管會希望金融機構能穩定發展,銀行大股東之間也要和諧,才有助於金融機構穩定。

曾銘宗進一步表示,金管會最慢今天會發文給台新金控,可能會按照過去案例,即限期要求中信金釋股兆豐金、兆豐金釋股台企銀2案,也限期要求台新金釋出彰銀的17.8億股。

不過,曾銘宗強調,金管會一定會先確認台新金控的本意,並給台新金一個合理時間,希望釋股時,不要造成股市太大衝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