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明年5月,機車輪胎出廠超過6年禁售

【時報-台北電】繼汽車輪胎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宣告,明年5月起機車輪胎凡出廠超過6年者也不得販售,避免車胎劣化危害消費者安全,違者依《商品檢驗法》處最高10萬元罰鍰。

今年1月起,汽車已禁售出廠6年新胎,標檢局研究後,認為全台機車數量高達1,371萬輛,基於維護駕駛人安全,有需要跟進。上月已修訂「機車用輪胎」國家標準與檢驗規定,明年5月起,凡超過製造日期6年新輪胎不得安裝於機車上。

標檢局指出,屆時進口輪胎送檢超過此期限者退運,本土製造商不得出貨,也會加強市場端清查,凡查獲者處每案處1萬元到10萬元罰鍰。

該局建議,輪胎使用期限自製造日期起最長為10年,由於機車並無像汽車一樣須每年驗車,因此提醒機車族需自行注意汰換。(新聞來源:中時 中國時報記者/王玉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