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補充說明107年第二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之發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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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1)富邦金-補充說明本公司於107年6月8日公告董事會決議發行無擔保普通公司債發行條件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七年度第二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3.發行總額:不逾新台幣貳拾貳億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甲券為五年期,乙券為七年期。
7.發行利率:甲券及乙券皆為固定年利率。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調整財務結構及償還債務。
10.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不適用。
18.買回條件:不適用。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尚待主管機關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