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氣候變遷非常緊急 公私部門需有夥伴關係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聯合國今天發布最新氣候變遷報告。學者認為,報告已清楚強調氣候變遷「非常緊急」;台灣在因應及調適需要更加強跨部會、部門溝通、與公民社會建立夥伴關係。

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今天晚間發布「第六次評估報告第二工作組報告:氣候變遷影響與調適」,台灣科技媒體中心於發布會後舉辦線上記者會,並邀請學者與會、討論報告內容。

台灣大學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教授童慶斌認為,這份報告再三強調科學證據已經非常清楚,氣候變遷「非常緊急」,世紀末升溫不超過攝氏2度、希望控制在1.5度內,才能降低危害、衝擊。

童慶斌指出,氣候變遷衝擊是非常在地化的,雖然國際間台灣在防災能力相對是好的,但是否足夠應變是一個問題,需要再評估;單就危害來講,台灣是高風險,若調適做得好就能降低脆弱度;台灣各地方要進行災害地圖的產製,才能知道調適作為,要有科學證據,不然只是瞎子摸象。

銘傳大學都市規劃與防災學系副教授石婉瑜表示,台灣有很多關於氣候的政策綱領及計畫,但實踐都不完整;另外這份報告強調「包容、正義、公平」,現在台灣都市規劃只做規劃、都市更新只做更新,與氣候變遷調適之間,「我認為有斷層」。

石婉瑜進一步舉例,例如南非透過空間規劃的方式,做了氣候變遷調適的計畫;印度、澳洲、紐約做出高溫調適計畫,都很完善,也值得參考;台灣也有做,但不是很全面。

石婉瑜提到,現在「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正在修法,但內容大多強調淨零碳排,主要與產業有鏈結,資源、資金大多放在這裡;但在氣候變遷下不平等會更顯著,台灣民間有很強的動能,希望能讓民眾參與,是台灣很重要的亮點;報告另外強調自然解方,如復育、透過生態系統服務減緩衝擊。

廣告

中央大學水文與海洋科學研究所教授李明旭表示,報告中提到包容式的治理過程,意思是必須要透明、公開,並不是政府決策怎麼做就怎麼做,而是與利害關係人共同去發展,要有夥伴關係,結合公民社會、科學家的知識等。

李明旭舉例,在溫管法修法草案中確定會有調適專章、會有主責部會,但未來包含調適,規劃、執行都非常強調夥伴關係,不會只是強調部會權責,應該涉及不同層級的治理,讓不同的利害關係人一起討論、共同設計。(編輯:戴光育)11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