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達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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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9)友達-公告本公司108年度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競業限制案

1.股東會決議日:108/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彭又又浪,本公司董事長
(2)李焜耀,本公司董事
(3)財團法人友達環境文化保護基金會代表人:蔡國新,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本公司法人董事
(5)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代表人:陳其宏,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6)何美玥,本公司獨立董事
(7)彭錦彬,本公司獨立董事
(8)施顏祥,本公司獨立董事
(9)蘇艷雪,本公司獨立董事
(10)程章林,本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彭又又浪
達運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友達光電(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2)李焜耀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3)財團法人友達環境文化保護基金會代表人:蔡國新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達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5)財團法人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代表人:陳其宏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暨總經理
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拍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友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達方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明基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明基口腔醫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明基電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6)何美玥
金寶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日月光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7)彭錦彬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宏�眭悒鬫陪迨膝q法人董事代表人
啟�眲鴔猼悒鬫陪迨膝q董事
建�眭悒鬫陪迨膝q法人董事代表人
(8)施顏祥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中鼎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9)蘇艷雪
景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台灣晶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10)程章林
OTI Lumionics, Inc.顧問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彭又又浪,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友達光電(昆山)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江蘇省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龍騰路6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液晶顯示器製造與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該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