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同更正有關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提起訴訟的進展》
日 期:2020年01月21日
公司名稱:大同 (2371)
主 旨:更正有關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提起訴訟的進展》
發言人:彭文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21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與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綜合持股約39.67%/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及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華映〞)昨日公告華映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映科技〞)2020-010公告「關於提起訴訟的進展公告」
,有關近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 (2019)
最高法民轄終 467 號],認為原審裁定(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9)
閩民初 1 號之二民事裁定)應予維持,係針對大同與華映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的裁定,
本案尚未進入實體審理,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
大同及華映將與律師研議後續適當處理方式,以維護大同及華映公司及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