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同更正有關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提起訴訟的進展》

日 期:2020年01月21日

公司名稱:大同 (2371)

主 旨:更正有關華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提起訴訟的進展》

發言人:彭文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9/01/21

2.公司名稱: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與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綜合持股約39.67%/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及中華映管股份有限公司(〝華映〞)昨日公告華映科技

(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映科技〞)2020-010公告「關於提起訴訟的進展公告」

,有關近日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 (2019)

最高法民轄終 467 號],認為原審裁定(即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9)

閩民初 1 號之二民事裁定)應予維持,係針對大同與華映提出的管轄權異議的裁定,

本案尚未進入實體審理,特此澄清說明。

6.因應措施:

大同及華映將與律師研議後續適當處理方式,以維護大同及華映公司及股東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