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艾笛森(3591)旗下艾發投資決議9/27起至10/26公開收購雷笛揚照明股權

代子公司艾發投資公告決議公開收購雷笛揚照明股權事宜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收購

2.事實發生日:107/9/2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公開收購人名稱: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被收購公司名稱:雷笛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雷笛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本公司間接轉投資持股達60.34%之被投資公司;本收購有助於整合集團資源並擴大營運

規模,提昇市場競爭力,預計對於母公司艾笛森光電之經營績效將有正面助益。

7.併購目的:

有鑒於產業環境變化及市場競爭激烈,考量母公司艾笛森光電市場拓展策略與集團營運

需求,透過收購以達到資源快速整合並將照明與車用事業體更明確區分,有效擴大集團

的經營規模及開發新市場與客戶、以提升經營績效與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集團內部資源整合,優化研發、生產及銷售資源分配,加速照明與車用市場之拓展。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預計對於母公司艾笛森光電經營績效將有正面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現金收購,不適用。

11.預定完成日程:

公開收購期間自民國107年9月27日至民國107年10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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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艾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雷笛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LED照明燈具設計與製造公司,其產品主要包括照明領域之LED相關燈具及車用LED

照明之設計開發。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艾發投資擬參考「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以公開

收購方式投資取得雷笛揚不低於已發行股份總數90%之股份(由目前持股11,343,598股至

少再收購5,576,402股),以現金為對價,每股不超過股權價值鑑定評估之區間上限新台

幣11.01元。收購完成後艾發投資將至少持有雷笛揚已發行普通股18,800,000股之90%股

權(即16,920,000股),惟若最終有效應賣之數量未達預定收購最低數量時,則公開收購

即無法成就。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