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起訴Kraken稱其混用資金!一分鐘看Kraken與SEC各自主張

(首圖取自Kraken官網)

美國金融監管機構又有執法新舉措!根據一份在11月20日向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出的投訴書,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控加密貨幣交易所 Kraken 違反《聯邦證券法》,將高達 33 億美元的客戶和公司資金混用,對此 Kraken 表示將積極在法庭上捍衛其立場。

SEC:Kraken違反《證券交易法》

SEC 在公開新聞稿中強調,SEC 之所以指控加密貨幣交易所 Kraken 違反1934年《證券交易法》,是因其將高達 33 億美元的客戶和公司資金混合使用,同時 Payward Inc. 和 Payward Ventures Inc.(統稱為 Kraken)在未向 SEC 註冊的情況下,將 Kraken 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作為未註冊的證券交易所、經紀人、經銷商和清算機構營運,並有時會從持有的客戶資金帳戶中,直接提取資金支付營運費用,造成客戶有「重大損失風險」。

除了對 Kraken 的指控外,SEC還列出了 16 種它認為是證券的加密貨幣,包含 ADA、AXS、ALGO、ATOM、CHZ、COTI、DASH、FIL、FLOW、ICP、MANA、MATIC、NEAR、OMG、SAND,以及 SOL。

Kraken:不同意 SEC 的主張

Kraken 在 X 平台(原推特)回應稱,並不同意 SEC 對 Kraken 起訴的內容主張,並計劃大力捍衛其立場。

Kraken 並在官方部落格上表明,SEC 對 Kraken 提供的產品沒有影響,Kraken 將持續不間斷地為美國及全球客戶、合作夥伴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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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aken 也回應 SEC 對其混用客戶資金的指控,表示所謂的「混合」只不過是 Kraken 已經賺取的手續費用。

針對 SEC 稱 Kraken 的業務需要特殊的證券許可證才能營運這點,Kraken 反駁到其支援的數位資產實際上是「投資合約」,因此這要求在法律上並無正當性,在政策上也是「災難性」的。

Kraken 發言人在接受 Cointelegraph 採訪時則強調,Kraken 並不同意上述指控,並計劃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也表示這起事件最令人失望的是,SEC 仍繼續透過執法監管,來傷害美國消費者、阻礙創新,並損害美國的全球競爭力。

【本文作者張詠晴/幣特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