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蔡總統表哥3年前欲入主大同受挫 前大同董座挨告結果出爐

【時報-台北電】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郭文艷3年前在股東常會以禁止陸資及未向主管機關登記併購目的等理由,宣布排除以總統蔡英文表哥王光祥為首的市場派「羅得」、「競殿」投資等法人及自然人的28個股東表決及選舉權,但隔天大同股價暴跌,市值蒸發49億元,因此遭股東告發涉嫌《證交法》特別背信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林郭文艷是依據「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等多名律師意見做出決定,罪嫌不足,今不起訴林郭文艷。

林郭文艷遭股東告發,她在2020年6月30日大同公司召開股東常會時,利用擔任會議主席的機會,要司儀宣布,以禁止陸資及未向主管機關登記併購目的等理由,宣布排除市場派羅得投資、競殿投資等公司及自然人的股東表決及選舉權,遭排除的共計28戶股東,共持有大同公司53.32%股權。

股東指控,林郭文艷因擅自踢除多數股東的權利,導致大同公司股價隔天暴跌,市值減少49億元,且事後其他股東另召集股東會,重新改選董事,導致大同公司因再開會多花1742萬餘元,造成大同損失,林郭文艷涉嫌違反《證交法》。

檢方調查時,林郭文艷辯稱,大同經營權爭執多年,金管會對陸資購入大同股權已開罰3次,羅德公司、競殿公司、三雅公司負責人王光祥過去就多次表明要取得大同經營權,但依《企業併購法》規定,若購買股權超過10%,取得經營權門檻,要向主管機關申報勾選「為併購而取得(股份)」。(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陳志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