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報稅懶人包】綜所稅報稅時間、報稅資格、如何報稅、年收多少以下不用繳稅?

因通膨緣故,財政部調高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從 111 年度開始,申報綜所稅的新制開始啟動,【111 年度報稅懶人包】整理報稅時間、報稅資格、報稅方法,以及年收入多少以下不用繳稅的資訊如下:

綜合所得稅重要資訊整理

  • 報稅時間

    • 2023/5/1(一)~2023/5/31(三)

  • 報稅資格

    • 18 歲以上(已成年),無繼續求學、無身心障礙、有謀生能力者,需辦理所得稅申報。超過 18 歲因在校就學、無謀生能力而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得由納稅義務人列報其免稅額。

    • 綜合所得稅的申報是以家戶為單位,未成年子女的收入(如競賽獎金)會與父母的所得稅一起申報。

  • 報稅方式

自今年起,應納稅額 3 萬元以下者,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登錄、列印附有條碼的繳款書,可在便利商店現金繳稅。

Q:綜合所得稅怎麼試算?

所得稅不是 1 年的總收入 X 稅率,「所得」乘以稅率之前會經過加工,也就是要算出「綜合所得淨額」之後,才乘上稅率得出最後要繳多少稅。

第一步:計算綜合所得總額

綜合所得稅分為以下十大類,「綜合所得總額」是將以下 10 類收入加總起來的金額。

  1. 營利所得:經營事業獲利、股東盈餘分配(股利)

  2. 執行業務所得:師字輩經營事業的獲利所得。

  3. 薪資所得

  4. 利息所得:公債、公司債、金融債券、短期票券、存款、其他貸出款項利息所得。

  5. 租賃及權利金

  6. 自力耕作漁牧林礦所得

  7. 財產交易所得:買賣不動產的獲利所得

  8. 競技競賽與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

  9. 退職所得:退休金、資遣費、離職金、終身俸

  10. 其他所得

第二步:計算綜合所得淨額

將「綜合所得總額」減去免稅額與扣除額後的餘額就是「綜合所得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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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式:綜合所得總額-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2 選 1)-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差額=綜合所得淨額

111 年度(2023 年報稅適用)的免稅額、扣除額如下:

  • 免稅額:每人 9.2 萬元,滿 70 歲每人 13.8 萬元

  • 標準扣除額:12.4 萬元(夫妻合併申報即 24.8 萬元)

  • 列舉扣除額:

    • 捐贈
      捐贈現金/實物給合於規定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等機構團體。申報金額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的 20%。如捐贈的對象是政府,則核實申報,金額無限制。
      需附:受贈單位的收據正本。(點光明燈不算)

    • 人身保險費
      納稅者、配偶、扶養的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如壽險、勞保、傷害險、年金險…),每人每年 2.4 萬元以內。但健保費不受限制,可以全額扣除。
      需附:收據正本或保費繳納證明書正本。

    • 醫藥及生育費
      納稅者、配偶、申報受扶養的親屬之醫藥與生育費用,以公立醫院、全民健保特約醫院、診所為限。申報金額不限制,但有保險給付的項目就不能扣除。
      需附:醫療單據正本。(醫美、月子中心不算)

    • 災害損失
      納稅者、配偶、受扶養的親屬之財產受到不可抗力的災害損失,可以核實申報,無金額限制。但有保險賠償的部分不能扣除。
      需附:能證明損失屬實的證據。

    •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每戶 1 屋為限,限自住房屋,利息申報以 30 萬元為上限
      需附:當年度支付該借款的利息單據正本。

    • 房屋租金
      自住的租屋每戶申報金額以 12 萬元為上限。如果已經扣除購屋借款利息,則不能再扣除房屋租金。
      需附:租約及支付租金付款證明影本。

    • 政治獻金
      每戶申報金額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 20% ,且申報上限為 20 萬元
      需附:政治獻金收據正本。

由於標準扣除額跟列舉扣除額只能二選一,如果列舉扣除額總數大於標準扣除額,則用列舉扣除額來計算最划算。

  • 特別扣除額

    •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20.7 萬元

    • 財產交易損失扣除額:每年度扣除額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的財產交易所得為限(須附證明損失的文據)

    •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全年以 27 萬元為限

    •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每人可減除 20.7 萬元

    • 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申報扶養就讀大專以上院校子女的教育學費每人每年可扣除 2.5 萬元。(須附繳費收據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申報扶養 5 歲以下子女,每人每年扣除 12 萬元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扣除 12 萬元

註:根據所得稅法第 14 條,「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這三項費用可以核實從薪資收入中減除,各項目的減除上限是薪資收入總額的 3%。由於「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已經有 20.7 萬元,所以這三項合計有超過 20.7 萬元才需要填寫,以達到減稅的效果。

  • 基本生活費差額

111 年度(2023 年報稅適用)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 19.6 萬元,乘以納稅者、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人數,就得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額

公式:綜合所得淨額X適用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

不同所得淨額對應不同課稅級距,111 年度(2023 年報稅適用)的課稅級距如下:

Q:111 年度收入多少以下不用繳稅?

由於 111 年度起,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基本生活費皆調高,因此可計算出不同情況的家戶年收入多少以下不需繳稅:

  • 單身族:年薪 42.3 萬元以下免繳稅

  • 雙薪家庭:年薪 84.6 萬元以下免繳稅

  • 雙薪四口之家:年薪 127 萬元以下免繳稅

核稿編輯:李柏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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