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天出勤沒補貼、請有薪假遭刁難… 工會批:天災假勞工保障不足

颱風天來臨時,勞工常遇到通勤時間落在停班停課期間,冒著風雨去上班一小時,卻得不到加給工資和交通費補貼,或是請有薪假遭到刁難。今(11)日兩大工會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儘速明訂規範,保障勞工在颱風天的權益。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今日在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圖/記者王詩婷攝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今日在勞動部召開記者會。圖/記者王詩婷攝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召開「天災假不立法,輪班人員被欺壓」記者會,呼籲政府明定規範,只要上下班時間橫跨在天然災害停班停課期間,就應該讓勞工放天災假;被要求冒著風雨上班時,也應該在交通上給予協助。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黃文正表示,大部分的縣市會在晚上8點宣布隔天是否停班停課,但宣佈停班的當下,有時風雨已達停班標準,而停班到底是從當下開始算起,還是隔天凌晨才開始起算卻沒有明訂。黃文正舉例,有些超商的輪班人員,曾被要求在停班一結束,凌晨12點馬上回來上班;在風雨最強的時間,正好在出門上班的路上、或是回家路上。

另外依據目前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規定,當颱風、洪水、地震等天然災害發生時,若經主管機關認定停班停課,僅建議雇主「宜」不扣發勞工工資,勞工出勤也只有建議雇主「宜」加給勞工工資。

颱風天給不給薪 企業內部標準不一

對此,長榮航空企業工會顧問周聖凱表示,地方主管機關宣布停班停課時,辦公室等正常班人員即可停止出勤且仍享有當日薪資,但機場地勤和空服員卻要另外提交路斷樹倒的證明,否則就會扣發當日薪資,甚至影響考績等其它權益,公然對輪班人員差別對待。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副理事長趙婕歡表示,一線常見情況是颱風來臨,同樣出具高鐵停駛證明、淹水證明,但因公司給薪與不給薪的標準未明訂,因此有些人是有薪;有些則是無薪,另外,若是請假也會面臨扣績效或是拿不到全勤獎。

周聖凱提到,不只航空業,其他產業輪班人員也會碰到,因為工作時間起訖跨及停班停課期間,因此面臨發生通勤時間落在停班停課期間,必須冒著風雨去上班一小時,卻得不到加給工資和交通費補貼的情況。

勞動部則回應,已訂頒「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勞工遇到天災時晚到班或是無法到班,雇主不可以視為曠職,倘若遇到個案遭到扣考績、全勤等不利處分則可以申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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