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股》華城分割充電站營運中心予子公司 基準日暫定6月30日

【時報-台北電】華城(1519)公告公司因分割案向債權人通知及公告,為因應電動車充電營運事業及集團策略發展所需,提高市場競爭力及整體經營績效,並擴大市場佔有率來面對電動車趨勢產生的商機,業於110年5月10日,依公司法及企業併購法規定,經董事會決議分割讓與電動車充電營運事業部門(充電站營運中心)之相關營業予百分之百子公司華城電能公司,本分割案之分割基準日暫定為110年6月30日。(編輯整理:葉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