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二輪車納強制險 年底上路

新的電動二輪車年底前必須完成投保強制車險,若沒有投保,將被處以750~1,500元罰鍰。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的電動二輪車年底前必須完成投保強制車險,若沒有投保,將被處以750~1,500元罰鍰。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的電動二輪車今年第四季將強制投保強制車險。保險局表示,配合6月15日修正公布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範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投保強制車險,已完成五項相關子法修正草案,將在近期內預告60天,相關投保規定預計11月到12月左右上路。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表示,由於金管會的強保法與交通部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配套,及相關系統要測試,所以爭取最快11月,最慢12月左右將正式上路,屆時新的電動二輪車必須完成投保強制車險,才能取得牌照,現有的電動二輪車則有二年的緩衝期,未來若沒有投保,將被處以750~1,500元罰鍰。

保險局並表示,為便利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投保強制車險,保單將設計為五年期,主要考量五年期保單可減少投保、續保作業等附加費用成本,一年保費539元,五年期保費1,990元,平均一年保費僅400元,可減輕民眾負擔,且可避免民眾因保險中斷而遭處罰及註銷牌照;期間內若車輛報廢時,保險公司可給予退費機制。

林志憲表示,據交通部統計,現有約60幾萬輛電動二輪車,未來有二年的投保緩衝期,另外每年會有8萬輛新的電動二輪車要取得牌照,取照前必須先完成投保強制車險,否則將拿不到牌照。

金管會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車險承保範圍後,將有助於因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所造成傷亡的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以及有投保強制車險的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可將其應負的賠償責任,在強制車險的理賠範圍內移轉予保險公司承擔,以減輕自身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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