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遠傳、亞太電5G共頻共網 獲准

【時報-台北電】通傳會(NCC)於3日審議通過遠傳電信與亞太電信共用遠傳3.5GHz頻譜申請案,雙方共頻共網期限20年,創下國內先例。兩家公司承諾,未來在3.5GHz頻段,兩家公司將共用8,500座的5G基地台。依規定,兩家公司必須再向公平會申請審核,經審核通過後才能正式展開共頻共網事宜。另外,遠傳及亞太電信接下來將分別向NCC及公平會申請審核遠傳入股亞太電信。

遠傳電信3日表示,NCC正式通過遠傳與亞太的3.5G共頻案,將依NCC規定辦理後續事項。亞太電信指出,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後,未來3.5GHz頻率共用服務上線,在採用非獨立(Non Standalone,NSA)架構下,亞太電信用戶將使用亞太與遠傳共頻共網之3.5GHz網路及亞太電信自有之4G網路。

中華電信對此則回應,樂觀其成,並樂見產業有正向發展。

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3日表示,雙方這次頻譜共用只限3.5GHz頻段的80MHz頻寬,並不包括4G頻譜,兩家公司針對合作案,承諾再投資30億元增建4G及5G基站,包括遠傳增建5G基站500台及1千座的700MHz頻段的4G基站,亞太電信則增建500座的700GHz的4G基地台。

NCC強調,國外針對兩家電信公司,都會要求共同成立合資公司(JV),國內依照電信管理法規定並未要求遠傳、亞太電合組JV公司,但NCC要求在網路控管部份,雙方必須成立工作小組。

亞太電信在3.5GHz頻段並未標得頻譜,因此2020年10月5G開台時,先向NCC申請一張MVNO(虛擬行動網路服務公司,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執照,並使用遠傳的5G門號提供服務,未來與遠傳正式共頻共網後,亞太電信將以MOCN(多營運商核心網)技術使用遠傳5G網路,並以自家5G門號經營5G,屆時亞太電信再決定是否繳回MVNO執照。(新聞來源:工商時報─林淑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