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虛擬資產風險高 8家平台業者7月列管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比特幣等虛擬資產價格近期波動劇烈,且藉由區塊鏈、虛擬資產進行吸金詐騙事件時有所聞,金管會對此再次提醒投資人應注意相關風險,並指出虛擬通貨平台自7月起將納入洗錢防治管理範疇,國內共有8家業者被列入,若違反規定將遭裁罰50~1000萬元。

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價格近期在創下新高後暴跌,比特幣18日盤中一度大跌逾15%、創7周以來最大跌幅。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對此強調,央行及金管會2013年已共同將特幣定位為具高度投機性的數位「虛擬商品」而非貨幣,與國際看法一致。

林志吉表示,除了「具證券性質的虛擬通貨」(STO)應遵循證交法相關規定外,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均非金管會核准發行的金融商品、亦非貨幣。由於價格波動大、投資風險高,投資交易前務必充分瞭解運作模式、審慎評估風險,以避免遭受詐騙或投資損失。

針對虛擬資產的洗錢防制部分,林志吉說明,依性質可區分為STO及比特幣等虛擬資產。前者已交由經營業者須取得證券自營商執照,並符合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規定,後者則考量其洗錢風險,洗防法已將「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納入洗錢防制範疇。

林志吉指出,納入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業者有8家,包括王牌數位創新(Ace)、幣託科技(BitoPro)、現代財富科技(Maicoin)、思偉達創新科技(StarBit)、共識科技(Joyso)、京侖科技訊息(Statecraft)、亞太易安特科技(BitAsset)及數寶(Subo)。

林志吉表示,上述8家業者自7月起將納入洗防法列管範圍,按規定應確認客戶身分、紀錄保存及可疑交易申報等措施,相關辦法將由金管會訂定、並依行政程序發布,日後若違反規定,依法將可處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