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申請增設分支據點 39家金融機構今年具資格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對於符合財業務指標條件的國銀及信合社,於每年5月及11月開放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據金管會統計,2024年共有17家國銀、22家信合社符合財業務指標條件規定,上述39家金融機構若有增設分支機構需求,可於5月及11月檢附資料提出申請。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4年3月底止,國銀國內分支機構家數共有3393家,其中首季增攝2處、裁處2處分支據點,使總計家數持平2023年底,與2022年底3384家相比則淨增9家。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經核算今年度應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前3年(2021年至2023年)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為9.15%,符合此財務條件及規定所列其他財務業務指標條件的金融機構,共有17家國銀及22家信合社。

為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公益活動及協助推動各項政策,金管會將公益慈善、金融教育、金融犯罪防制、中小企業放款成長率、女性中小企業主的放款核貸績效結果、依法進用足額身障者情形、無障礙金融服務推動情形、收受儲蓄互助社存款、是否與社會創新組織合作等9項,持續列為今年申設分支機構的加分項目。

除了每年5月及11月開放金融機構申設國內分支機構外,金管會定期於官網公布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家數待增加區域,若國銀或信合社規畫在上述偏鄉申設據點,則不受時間限制、可隨時向金管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