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澳洲成我第二個CRS簽署國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政務次長吳自心19日指出,澳洲已成為我國繼日本後第二個簽署CAA(主管機關協定)的CRS(共同申報準則)交換國別。澳洲明年9月將與我國做首次自動金融帳戶資訊交換,在台的澳洲人與在澳洲的台灣人高資產帳戶都將被雙方稅局掌握。

據了解,澳洲與我國在3月就已完成簽署,但受到澳洲內部行政程序與5月選舉影響,因此時程上有所延宕、直至4月18日雙方才正式宣布。台澳CAA涵蓋三大層面,包括淨值超過100萬美元以上的高資產者、消極性非金融機構與控制權人的帳戶資訊。

我國CRS自2019年1月上路,國內金融機構須在今年底前完成高資產帳戶審查(個人帳戶超過百萬美元)、將外籍者分類,並在2020年6月向財政部申報。我國金融機構也必須在2020年底前完成審查個人低資產帳戶(低於百萬美元)、高額企業帳戶(超過25萬美元)等,在2021年6月申報、財政部將於該年9月交換其資訊。

我國計畫在2020年9月做首次資訊交換,目前簽署國別包括日本、澳洲,因此我國至少會將日人、澳人在台的高資產帳戶資訊交換回母國,而我國個人在日、澳之高資產帳戶資訊也會交換回台。

目前我國與32個國家簽署租稅協定,其中有關CRS與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的協議有三種,第一種是個案資訊交換(EOIR),即為我國與協定國針對有疑慮的跨國企業關係或交易情況。

第二為自發資訊交換(SEOI),源自OECD組織的BEPS(防止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建議夥伴國之間自發交換稅務諮詢意見或核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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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才是本次台澳簽署CAA的自動資訊交換(AEOI),透過主管機關授權後,系統可逕行抓取外國自然人與法人的稅務資訊給海外夥伴國。官員表示,願意與我簽署CAA的國別近十國,其中澳、日已完成,未來一年內有望達成5國的目標。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洪連盛則表示,台灣的CRS交換國別日益增加,有海外資產的民眾應積極面對租稅天堂經濟實質、反避稅等議題,才能「稅的安心」。(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