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光肥水不落外人田惹爭議 罰460萬

【時報-台北電】新光金遭民眾檢舉,旗下新壽員工「居家辦公與異地辦公」演練被要求在新光金大股東、前董事長吳東進開設的旅館與健身俱樂部「新板傑仕堡」,金管會22日指出,本案經民眾檢舉、檢查局檢查後認定新光金有利害關係人交易缺失,對新光金開罰200萬元、新光人壽開罰260萬元,共開罰460萬元。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指出,新光人壽在2020年3月9~13日間於「新板傑仕堡」辦理兩梯次的四天三夜居家辦公演練測試,參加人員個別刷卡給付相關費用給新板傑仕堡,再向新光人壽請款核銷,截至2020年9月交易金額合計達251萬元。

張玉煇指出,此次開罰主要針對內部處理流程沒有依內控制度執行,實質利關人交易事前評估程序、簽報程序都不完備;新壽居家辦公演練,僅依集團人資主管會議決議辦理,後續經理部門未循內部分層負責於事前簽報完成規劃事宜,且未於事前評估辦公演練相關費用。

張玉煇指出,新壽後來評估全年度費用總額可能逾概括授權金額,去年4月才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相關交易事宜,未落實執行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交易相關內部規範,核處罰鍰200萬元,併依保險法第149條第1項規定予以糾正;也要求檢討人員責任,以資警惕。

銀行局針對金控開罰200萬元。銀行局指出,本案實質利害關係人相關交易金額雖未超過新台幣500萬元,是在得概括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作業規範辦理範圍,但被授權的經理部門未依內部作業規範,檢具交易相關文件、契據或交易條件未優於其他同類對象的證明文件等資料,並依分層負責程序簽報後辦理,且該公司亦有未確實督導各子公司依內部作業規範辦理缺失。(新聞來源:工商時報─魏喬怡/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