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捍衛新新併 台新金再發四聲明

【時報-台北電】台新、中信兩金控搶併新光金控,形成金控合併「三角戀」,面對市場諸多質疑,台新金13日再發四點聲明,表示中信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任意宣布第二階段公開收購價格,呼籲金管會嚴查決策過程的合法性。

台新金13日發出四點聲明,其一是重申「新新併」是百分之百換股,有明確換股價格並一次性完成,時程明確、工具透明;本次調整換股價格,回應股東對換股價格的期待,合併完成後的成效,將由雙方股東繼續共享。

其二,台新金再次強調,合意併購是最真誠和諧,且可平衡各利害關係人權益的方式,亦符合主管機關要求兼顧各面向的期待。但以公開收購之名行干擾他人合意併購之實,將導致金融市場失序,不僅傷害股東權益,亦不利台灣金融的永續發展。

其三,針對金金分離,台新金強調,法有明文規範,台新金負責人資格也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台新金一向重視公司治理,未曾如中信金負責人有因涉犯背信罪嫌而遭停職或涉有刑責,亦未有不當干預公司經營而連帶使經營團隊也遭致處罰情事。至於合併案自身利害關係認定均有法定要件,絕不容有心人士穿鑿附會、濫行訴訟以詆毀該公司名譽,台新金已積極蒐證並請律師研擬後續法律行為,以維商譽。

其四,台新金強調,併購案涉及相關公司及股東權益甚鉅,尚未確定的消息本不得任意公告。但中信金控尚未獲主管機關核准,就恣意對外散布訊息及價格,已對市場造成不當干擾。台新金指出,中信在未經董事會決議及主管機關核准前,又再次任意宣布第二階段公開收購價格,視公司治理及董事會權責於無物,建請主管機關嚴查中信決策過程合法性,以保護投資大眾權益。

另一方面,台新金11日上調換股比例,若以13日收盤價換算,台新金開價的隱含價格,已默默超越中信金。(新聞來源 : 工商時報一巫其倫/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