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促微型保險創新 金管會修法祭誘因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為擴大微型保險保護傘,宣布發布修正相關應注意事項規定,納入獲金管會同意試辦、或試辦成功後正式開辦的保險,自即日起生效上路,以鼓勵保險業開發各類微型保單,提供經濟弱勢與特定身分者多元基本保險保障。

金管會自2009年7月起推動微型保單,希望使弱勢民眾能以每年可負擔的保費,享有基本保險保障,目前種類包括定期壽險、傷害險及實支實付型傷害醫療險3大類,具備低保費、保障內容簡單易懂、保險期間短、多元投保方式等特點。

保險局副局長林志憲說明,此次修正有2大重點,包括擴大微型保險種類、新增微型保險獎勵對象,以鼓勵保險業推動創新微型保險、申請微型保險試辦。如去年8月28日同意南山人壽試辦微型火災不便險2年,提供被保人8000元基本保障。

南山人壽試辦的微型火災不便險,原則上以各縣市造冊的低收入及中低收入戶為承保對象,由地方社福單位出保費。截至1月底,已與屏東縣、新竹縣、基隆市、澎湖縣及南投縣共5個地方政府社福單位合作,已造冊7萬9891人、目前理賠案例共3件。

為鼓勵保險業申請微型保險商品業務試辦,金管會今年將新增微型保險獎勵對象,對於獲金管會同意試辦、且開始試辦微型保險業務的產險及壽險公司、自行推出微型財產保險業務承保人數最多的前三名公司,將予以頒獎表揚。

此外,小額終老保險亦屬一般民眾可取得基本保險保障的保險商品,為鼓勵保險業觸及過去從未投保小額終老保險的對象,金管會亦將新增普及保障獎項,針對辦理小額終老保險被保人為初次投保的承保人數前三多公司,亦將頒獎表揚。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3年底止,已有28家保險公司開辦微型保險,包括15家壽險公司及13家產險公司,總保費收入1.48億元、年增3.8%,有效契約人數75萬人、年增4%,對於普及弱勢民眾基本保險保障成效日益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