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聯姻條款下周上路 所有金控皆已合規

金管會今 (24) 日宣布,為避免不同金控間利益衝突;強化公司治理,因此修正金控負責人兼職規定,未來金控董監事、總經理或其關係人(如配偶、父母或子女等),若同時擔任其他金控總經理,推定有利益衝突,被視為金控聯姻條款,將於下周正式生效,目前所有金控皆已合規。

銀行局表示,考量金控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或其關係人,兼任其他金控公司的總經理,於任職不同金融機構間可能衍生利益衝突,因此決議修法,增訂金控公司董事、監察人、總經理本人或其關係人,同時擔任其他金控的總經理,推定有利益衝突。

銀行舉例,A 公司董事本人或配偶,同時擔任 B 金控的總經理,就會有利益衝突問題,因此法規上路後,有此狀況者就需要調整職務。

8 月下旬預告修法時,僅有兩個案例有兼任的問題,一案為富邦金 (2881-TW) 併購日盛金 (5820-TW),造成富邦金控總經理韓蔚廷兼任日盛金董事長,但此案因為屬併購案過渡期,當時金管會給予同意,且隨著富邦金 11 月已完成併購,也不再有此問題。

另一個兼任案為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其老公許元禎當時是華南金董事,許元禎已在 10 月初辭去華南金董事,由妹妹許元齡接任華南金董事,因此全數金控皆已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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