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線上學習平台退費爭議 數位部修法訂退費下限

疫情期間使線上教學變得更加普遍。為避免衍伸出相關退費爭議,數位部5日預告「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數位部官員指出,主要有兩大重點,一是按級距訂出退費下限,二是若已有試聽試看服務,消費者不得用七天猶豫期主張全額退費。

數位部官員表示,考量早期網路教學產業蓬勃發展,予以彈性制定退費規範,隨著疫情期間,民眾慢慢可以接受線上學習,有明確訂出退費標準的必要。

因此,在5日預告「網際網路教學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中,明定業者退費標準,未來採級距區分。根據草案內容,一旦使用線上學習服務時數,低於契約生效期百分之十,應全額退費;超過百分之十則退費至少8成;超過百分之三十至少退5成;超過百分之五十企業則可不用退款。

值得注意是,若契約終止原因可歸責消費者,業者可從退款中扣除違約金;違約金上限則不能超過退款金額的2成。

此外,草案也明訂,若線上平台業者已充分提供試聽試看服務,授權使用費得全額不予退還,也就是消費者不能主張七天猶豫期。但若沒有試聽試看服務,還是可以適用七天猶豫期。

至於上路時間,因為該修正草案需經60天預告,之後送行政院消保處審議過後才能上路,官員表示,樂觀預估要到明年才能上路。

對於哪些業者適用?官員表示,Hahow、TutorABC都在內,補習班及學校開設線上課程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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