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離噪音干擾 新版防音法規守護居家生活品質 專訪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高文婷組長

撰文|王程瀚 圖片來源 | 內政部營建署

營建署當初推動分戶樓板衝擊音規定條文的理由為何?
曾經住過傳統5層樓公寓的民眾應該都有這樣的經驗:樓上一個銅板掉地面,或是拖拉家具、穿鞋走過等,樓下就會聽到非常明顯的聲響,這是由於舊建物的樓板厚度不足,加上沒有舖設合適的隔音材所導致的情況,而隨著大眾生活品質日漸提高,對於類似的噪音困擾越來越難以忍受。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曾針對國內住宅進行音環境問卷調查及實際案例隔音性能量測研究,結果顯示,國內住宅,尤其是集合住宅住戶,整體對於隔音環境滿意度僅達「尚可」,未能達到滿意程度。事實上,台灣的隔音相關法規於民國63年首次公布,沿用至今已有40餘年,早已不符現況,於是自民國100年起,營建署便提出增修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防音條文的構想,經過一段時間的努力,終於105年7月發佈施行,其中有關樓板衝擊音的法規基準,原本預計於108年7月1日施行,後來因故延期至110年1月1日實施。

其實每一條法規的制定都與當時的環境息息相關,實際執行起來也代表某種社會成本的增加,所以當日常生活水準到達一定的程度,部分法規也會隨之更為完備,於是民眾的權利也由此獲得進一步的保障。

此外,目前台灣的建物結構都有所強化,像是防火、防震等,甚至連氣密窗的隔音功能都越來越強大,所以噪音來源主要就是來自樓上樓下的相互干擾,因此政府推動防音法規確實勢在必行。

圖片來源 | 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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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修的分戶樓板隔音構造法令針對原始法令做了哪些補強細節?
首先大家要先了解國際間針對建築樓板衝擊音的隔音基準為何,美國為60分貝、義大利為63分貝、英國為62分貝、法國為58分貝、紐西蘭為55分貝、芬蘭與丹麥為53分貝,而我國增修的防音法規則將隔音層級制訂為58分貝,算是居中的標準。

圖片來源 | 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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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分貝數的測量方式,則是在兩層樓的實驗室中,上層放置一座持續發出90分貝衝擊音的發聲器,下層規劃為能夠隔絕外界音源的收音室,然後在此進行測試。目前台灣的法令規定樓下的收音量必須降到58分貝,換句話說,兩層樓之間的樓板加上隔音材料必須隔絕掉額外的32分貝,才能達到法規最低標準。根據實驗數據顯示,1公分厚的樓板能吸收1分貝的音量,如果單憑樓板厚度要達到目標的話,等於要製作出32公分厚的樓板,這種作法當然不切實際,結構會過於笨重,導致建物無法承擔,所以營建署與建築研究所就在討論要透過何種方式才能讓隔音效果符合標準,最後成行出來的法規,就是增修條文46條之6。

圖片來源 | 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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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的法條經修訂後,增加7條新法規,連同46條本身總共8條,針對隔音設計的適用範圍、技術用語、隔音構造、隔音材料等都提出完整說明,徹底完善了連棟/集合住宅的隔音法律基礎。至於目前的建物樓板厚度普遍而言都在15公分左右,換言之隔音材必須吸收掉至少17分貝的音量,而在材料的限制範圍上,最初的增修條文僅有一句話:「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具有樓板衝擊音指標在58分貝以下的隔音性能」,但業界反映如果將每一種組合方式都送審的話,實在太過曠日廢時,希望政府部門能夠將台灣常用的工法與材料種類直接納入法條,如此一來,只要依法執行就可以通過,政府也從善如流,以46條之6第1款為例,就正面列舉出7目材料可供選用,第1目至第6目可直接引用逕行施工的規格式組合材料,第7目才是必須經實驗室測試的性能式材料。

除了法條更臻詳細外,負責審查材料隔音功效的實驗室也非常重要,在經過仔細會勘考察後,營建署指定了3家實驗室,分別是: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的實驗室、屏東科技大學的實驗室、明道大學的實驗室,所有隔音材料只要在指定實驗室通過測驗,就能正式投入市場使用。

原本新法預計108年7月上路,請問後來延遲至110年1月實施的原因為何?
雖然新增修的防音法規早於105年7月發佈,但對於建商來說,樓板隔音是一個新興領域,大家還不太了解,所以營建署主動提出延後3年至108年7月1日施行。

當初之所以做出這決定的理由有2個,一方面是材料生產線必須要重新設置,甚至要重新開發、研究工法;另一方面是要指定專屬實驗室,以及挑選專業評定機構,方便新材料或是新工法推出後進行測試及評定,然後由中央核發認可書,取得認可書後才能展開販售。而以上這些過程都需要時間,所以當初才將法規實施日期設定在發佈後的3年。

不過當108年7月法規實施在即前,業界依舊抱持不同意見,首先是建商覺得還沒看到足夠多的隔音材料,所以對於是否能遵行法條感到有所疑慮。其次是營造商認為工班訓練還不夠,不確認新工法可否達到預期功效。最後是陶瓷公會也感到擔憂,他們提出單就隔音而言,木地板的結構在吸音效能上比起陶瓷擁有先天優勢,而過往硬質地磚能夠靠著較低的施工單價與木地板在競爭中並駕齊驅,但往後若是需要在樓板上加裝隔音材,深怕會因此導致成本上升,對於陶瓷產業的未來可能造成不利影響。

有鑑於工班需要學習,建商需要適應,陶瓷公會與木材廠商也需要再進行研發與溝通,所以將法規施行日期再延後一年至109年7月1日,然而等時限快到時,業者依舊表示還沒準備好,於是部門長官經過慎重思考,決定再延期半年至110年1月1日施行,而且這次是最後一次延期,不會再有改變。

圖片來源 | 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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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後,預估對於國內的建築產業會產生哪些衝擊或影響?
近年來,許多高價房屋已經在加強隔音工程,並當做賣點,因為它的賣價比較高,所以能提供更好的服務,但是當法規實施之後,因為是全民通用,相對造價比較低的建案就覺得可能會受到影響,所以營建署也很在意這樣的工法到底會增加多少單位造價?

不過我要強調,關於樓板隔音,由於政府不是採用鼓勵的方式,而是透過強制的方式,所以營建署設定的是最低標準,只要廠商在施工時能符合法條中的規格,單位成本其實並不高。原則上進口的隔音材料當然貴,每坪多出5、6000元的造價都有可能,但如果使用國內自製的材料,差不多每坪造價增加600-1200,絕對是在可接受的範圍內,雖然整體施工成本會有一點增加,卻可以換來非常明顯的居住品質提升。

還有建商擔心新法規上路後,雖然一切依照程序進行施工,但交屋驗收時遇到住戶或交屋公司現場測量音量,發現未達標準而產生爭議該如何處理?針對這一點我要特別說明,關於隔音性能要下降至58分貝的衝擊音指標,必須在政府指定的實驗室內,應用符合中華民國所制訂的CNS 15160-6隔音量測法加以測試,只要能夠出具證明隔音性能達58分貝,而且現場按圖施工,那麼建案現場就不用再做任何額外音量測試。

另外業界還憂心如果因為在樓板層中加裝隔音緩衝材導致膨拱,責任歸屬該怎麼釐清?不過就我的經驗來看,在法規還沒要求隔音標準之前,工地內的膨拱現象也時有發生,舉例來說,一般的樓板上面舖設水泥砂漿,再放地磚,由於地磚與水泥的伸縮膨脹係數不同,如果沒有預留足夠的伸縮縫,遇到天氣冷熱變化時,就可能因為熱脹冷縮出現膨拱。但110年1月之後,膨拱發生的機率反而會降低,因為新防音法中規定「地板表面材與分戶牆間應置入軟質填縫或緩衝,厚度在零點八公以上。」補足了過去所缺乏的法源依據,於是樓地板更能抵擋熱脹冷縮的物理變化。

圖片來源 | 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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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分戶樓板衝擊音規定條文的一些疑慮澄清
之前在研議法條時,有人質疑隔音緩衝材的材料以橡膠為主,是否有圖利廠商之嫌?這其實是完全錯誤的理解,首先,台灣橡膠製造業非常強大,產品品質自然也相當優秀,所以在生產方面,國內可完全自給自足,不用過度仰賴國外產品。

其次是大部分的橡膠隔音緩衝材是廢棄輪胎的再製品,藉由回收再利用的方式所製作出來的產品對於保護環境也有很明顯的幫助。最後就是法規中有明確指出隔音緩衝材的材料不只限於橡膠,包含玻璃棉、岩棉等,甚至未來有新材料出現也全都包含在內,所以圖利橡膠廠商這種說法就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最後就是關於新防音法的適用範圍,雖然在第46條中已寫的相當清楚,但我必須再次強調,只有分戶樓板才受此法限制,所以屋頂是不用做特別隔音的,然後陽台、露台則是特殊情況,因為易有積水,隔音材容易受潮,加上這裡發出的聲音也不明顯,因此無論下方是否為鄰戶居室,也不受此法限制。

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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