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子公司時間軸科技與亞東電子商務合併,基準日8/1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4904)遠傳-本公司代子公司時間軸科技(股)公司公告與亞東電子商務(股) 公司合併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06/6/27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
本公司之子公司時間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時間軸」)與亞東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亞東電子商務」)於106年6月27日分別經董事會決議合併,以時間軸為存續公司,亞東電子商務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存續公司名稱變更為遠時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亞東電子商務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1)時間軸與亞東電子商務最終母公司均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2)為充分整合雙方資源及增加產業競爭力
(3)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為充分整合雙方電子商務業務及進行資源整併以提升產業競爭力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藉由整合雙方資源,以提升整體產業競爭力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合併後有助於充分整合雙方資源及提升經營效益,並增加產業競爭力,故長期對於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均有正面之助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本合併案係參考雙方106年5月31日財務報表淨值,並考量營運狀況、公司展望等因素後計算換股比例,時間軸將發行新股9,167,468股予亞東電子商務之股東,用以換取亞東電子商務之股份14,253,321股作為合併對價,即亞東電子商務每1股普通股換發時間軸發行之新股0.6431812股。
依獨立專家高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106年6月3日對本合併案所出具之價格合理性意見書,認為尚屬合理。
11.預定完成日程:
合併基準日訂為106年8月1日。此外,為簽署及履行本案合併契約以及其他相關文件,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協商、簽署、變更、交付本案相關契約及處理其他相關文件或主管機關要求必要或適當之一切行為或其他未盡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合併基準日之調整。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自合併基準日起,時間軸概括承受亞東電子商務帳列之所有資產、負債及截至合併基準日止仍有效之一切權利、義務。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存續公司: 時間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及無店面零售業。
消滅公司: 亞東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資訊軟體零售業、百貨公司業、網路零售服務業。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無
16.其他重要約定事:無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18.其他敘明事項:無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