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亞太共頻共網案首度審查 NCC要求補件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021年01月13日電)遠傳與亞太電信共頻共網申請案,NCC委員會今天首度審查,不過決議續行審議,要求業者針對網路獨立控管、服務品質、涵蓋率、充分資訊揭露4項補件說明;後續若審查通過,將是台灣首度共頻共網案例。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遠傳電信 (4904) 與亞太電信 (3682) 無線電頻率共用、營運計畫變更、網路設計計畫變更等申請討論案,遠傳與亞太電信申請5G頻段中3.5GHz的共頻共網,也是所謂的魚肚頻段。

今天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亞太電信總經理黃南仁均到會說明,不過會議結論要求業者補件說明。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轉述,井琪今天前來就個資保護、市場公平競爭、頻譜資源使用、網路設置跟資安維護做說明,NCC立場是審慎樂觀促成此事,但希望業者就網路獨立控管、服務品質、涵蓋率與充分資訊揭露4項目再補充資料。

翁柏宗解釋,目前全球多數業者提供的5G服務,都採取非獨立組網方式(Non-Standalone,NSA),也就是5G基地台必須與4G共同組網,但不同業者4G基地台、涵蓋率不同,也就是說,消費者體驗的5G連線品質部分仍會跟業者4G基地台布建情形有關。

由於亞太電信4G基地台布建數量相對其他業者少,可能會產生網速差異性,翁柏宗說,站在NCC立場,若業者將來共頻共網,在5G網路服務不能有差別待遇,所以希望業者補件說明。

翁柏宗轉述,黃南仁也知道亞太電信4G涵蓋比較差,因此業者承諾會提升4G涵蓋率。

另外,NCC要求亞太需注意消費者權益,包括充分資訊揭露、4G網路訊號與涵蓋率如何等,讓消費者自己選擇,避免讓消費者誤會說兩者速度可以一樣快,但5G部分速度要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