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亞太合併案新進展 公平會有條件通過不禁止結合

遠傳(4904)、亞太合併案有了新發展。公平會宣布,附加負擔通過遠傳電信吸收合併亞太電信結合申報案,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有條件通過遠亞併一案。(圖/取材自中央社)
公平會有條件通過遠亞併一案。(圖/取材自中央社)

公平會表示,電信產業具高技術、高資本的特性,企業透過資源整併,可改善經營效率及提升競爭力;但國內為數不多的電信事業因合併而減少,且將產生市場集中度及價格上升的疑慮,本結合案對於產業及社會大眾影響重大,公平會依法積極處理、審慎評估,除詢問國內虛擬行動網路服務經營者外,並邀集相關競爭事業、學者專家、產業主管機關及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進行充分討論,以廣納各界意見。

經公平會分析,存續公司遠傳電信整合亞太電信之頻譜、網路及人力等資源後,可提升頻譜使用效率、涵蓋率及網路品質,也有助於促進5G應用服務發展,核心網路整併可減少機房、基站重複建置,可落實節能減碳的政策目標,而具有整體經濟利益。

不過,公平會也指出,本結合實施後,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占有率、市場結構及市場集中度均有所提高而仍存有部分限制競爭的疑慮。

對此,遠傳電信主動提出實施多項優惠資費方案及保障亞太電信用戶權益之承諾,並承諾將提升服務與網路品質,推廣VoLTE服務,持續投入企業雲端服務、遠距教學服務、遠距健康照護等應用領域;另將持續挹注資本支出在通訊軟體及硬體設備的建置與擴充,提升網路覆蓋率、傳輸速度及增加容量等措施。

另外,在確保用戶權益部分,公平會也對遠傳電信附加負擔,包括概括承受亞太電信既有用戶契約,確保用戶得依契約約定之資費、內容與條件使用至114 年12月31日;針對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清寒學生、65歲以上族群,提供至少5年優惠資費方案;針對一般用戶提供至少1年優惠資費方案;上述資費方案實施情形,應於合併後5年內每年提交公平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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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遠亞併有條件通過一事,遠傳電信回應,感謝公平會委員們與承辦單位審議本案的辛勞,並給予遠亞併附帶條件的通過;但因尚未收到公平會行政處分函,無法得知具體內容,待收到處分函後,才能回應外界的關心詢問。

至於同樣也有合併案的台灣大則恭喜遠傳與亞太電信,並指出樂見此結果,也相信公平會的高效率必能加速審查本公司合併台灣之星案,以使產業發展更積極創新,也更邁向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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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侯冠州:自進入新聞產業後便於科技領域鑽研,採訪足跡遍及台積電、鴻海、NVIDIA、Arm等外商與台企,期許能在瞬息萬變的科技產業中提供讀者真實、專業的新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