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0403花蓮強震 政院估投入逾200億元復原振興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18日召開「0403花蓮地震災後復原重建工作確認總經費需求」研商會議,邀請花蓮縣政府與會討論,協調各部會全力協助各項復原重建及振興需求,預計將投入超過200億元,完善各項復原重建及紓困振興措施,以協助災民度過難關。

為確實了解花蓮縣政府此次地震災害復原重建等經費需求及辦理進度,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17日率相關主管部會前往花蓮召開0403地震專案小組第二次會議,針對縣府提出有關「民眾安置、觀光振興及賑災基金運用」等10項議題,請相關部會積極處置辦理。

鄭文燦此次會中首先聽取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政報告「中央、地方公共設施復原重建、民房受損、產業振興(含觀光)等經費需求、執行進度與待解決事項」,並經與會單位確認各項重建需求與預算來源,總經費預計投入超過200億元協助災區重建復原及紓困振興。

鄭文燦並裁示,後續中央、地方各項公共設施復原重建工程及協助受災民眾、企業等重要復原重建中長程計畫,請工程會統籌加速審查,對於經費需求籌應,請財政主管機關能配合予以充分支持。若非屬公務預算項目可支應者,則洽請賑災基金會以勸募善款協助。

為解決災民居住安置問題,鄭文燦請內政部國土署及交通部觀光署,透過提供受災戶「花蓮縣受災戶短期安置措施」,積極邀請當地旅宿業者提供月租房源,讓受災戶得以月租方式短期入住合作旅宿,協助受災戶安置。

鄭文燦表示,政府除了提供災民租金補貼外,也會提供協助安置的旅宿業者獎勵金,以增加誘因,同時達成安置災民及紓困業者2項目標。目前有意願配合的旅宿業者已達125家,觀光署正持續邀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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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指示財政部因應相關租稅減免措施,以減緩受災戶因災害損失所致經濟壓力,另請賑災基金會將地震死亡及失蹤賑助金從80萬元提高至100萬元,並研議強化遺族生活照顧措施,協助遇難者家屬度過難關。

此外,鄭文燦也指示交通部、經濟部、文化部、農業部及勞動部等單位研議振興方案,並持續與花蓮縣政府溝通,協助花蓮縣觀光產業、農業及中小企業能夠早日復原。另請內政部國土署與花蓮縣政府積極盤點災民住宅重建需求,研擬適當補助方案。

鄭文燦最後結論時特別強調,請中央相關部會以主動積極態度及溫暖關懷角度提供災民幫助,由工程會統籌協助地方政府盤點協調整合及後續彙整,並追蹤管考,中央與地方務必齊心合作,讓政府成為災民最堅強後盾,全力協助重建溫暖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