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報難產 證交所公告廷鑫、昶虹4/8起停止買賣

(中央社記者曾仁凱台北2024年4月2日電)上市公司2023年全年財報4月1日幾乎全數出爐,僅廷鑫 (2358) 、昶虹 (2443) 財報難產,證交所今晚公告,兩家公司自4月8日起將併案停止買賣。

證交所今天發布新聞稿,經形式審閱上市公司112年度財務報告,宣布自4月8日起,廷鑫及昶虹併案停止買賣,另外隆銘綠能取消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仍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廷鑫興業因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9款規定的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經查廷鑫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2年度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13年4月8日起併案停止買賣。

昶虹國際因有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規定的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在案,經查昶虹未依法令期限公告申報112年度財務報告,核有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款規定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13年4月8日起併案停止買賣。

另外,隆銘綠能科技工程因有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3款及第49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的情事,其上市有價證券經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併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在案,經查隆銘綠能最近期公告申報的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不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3/10,且會計師出具已無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報告,核已符合同細則第49條之2第2項第4款及第49條第2項第3款規定,且無其他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之情事,惟尚未符合同細則第49條第2項第1款規定,證交所已公告自113年4月8日起,取消其上市有價證券分盤集合競價之交易方式,仍繼續列為變更交易方法。

另上市公司退場機制已於109年4月1日起實施,昶虹經簽證會計師出具繼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之查核(核閱)報告迄未改善,屆期若未改善,將適用同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6款規定,證交所將另於113年4月8日公告併案停止買賣事宜,謹提醒投資人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