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宣布,中國ETF正式納入互聯互通,適用投資人識別碼制度

【財訊快報/陳孟朔】中國證監會上週五發文公告,交易型開放式基金(ETF)正式納入互聯互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國和香港投資人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範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的基金份額。 證監會官網刊登的公告顯示,ETF納入互聯互通適用北向投資人識別碼制度與南向投資人識別碼制度。證券公司、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開展港股通下ETF相關業務有關事項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要求上交所、深交所和中國結算分別制定或修改相關業務規則,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後實施。

中港證監會5月底發布聯合公告,原則同意兩地交易所將符合條件的ETF納入互聯互通。去年12月,滬、深證券交易所、香港聯合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整體方案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