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赴中國任社區主任助理案敗訴 內政部:一定依法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觀 (劉玉秋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外觀 (劉玉秋攝)


國人擔任中國社區主任助理裁罰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6日)判決內政部敗訴。內政部傍晚發出新聞稿,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內政部強調,面對中國各種拉攏國人的統戰作為,政府始終秉持依法行政的立場,維護台灣安全,將依法提出上訴。

去年發生國人違法擔任中國大陸社區主任助理,內政部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規定開罰33人,各處新台幣10萬元罰鍰,30人提起訴願,經行政院訴願決定全數駁回,當事人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6日判決內政部敗訴。

內政部指出,國人赴中國擔任社區主任助理裁罰案是經過相關機關會商,認定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每個個案都是經過相關機關充分、完整的調查後,再由內政部進行裁罰;面對中國以相關職務拉攏吸納國人作為陸方統戰宣傳樣版,內政部基於確保台灣安全及人民福祉,一定會依法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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