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減薪30%、為期一年 新壽董座魏寶生放棄提行政訴願

被減薪30%、為期一年,新光人壽董事長魏寶生「認了」,原本其對外宣布要對金管會4月的行政裁罰提出訴願,且經新光人壽董事會通過,但考量5月20日金管會新舊主委已交接,加上訴願要耗費彼此大量人力答辯,魏寶生向新壽董事會建議「緩議」,本周訴願期限將至,即魏寶生放棄提訴願。

魏寶生表示,不想再製造衝突,且前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拍板的裁罰,也不想讓新主委彭金隆困擾,「就當是新光人壽Cost down(節省成本)」。

金管會4月23日以魏寶生未善盡董事長職責、積極建議董事會增資新壽為由,開罰減薪30%、為期一年,魏寶生對此深不以為然,強調自己已在新光金控董事會上積極建言,但金控增資非子公司董事長可決定,其次是保險局如何預判新壽6月資本適足率一定不會達標,此裁罰有「未審先判」意味,因此在諮詢律師意見後,決定要提出行政訴願。

新壽董事會亦有討論通過對金管會提出行政訴願,董事會成員都同意採此行動,最終魏寶生表示,提出行政訴願恐要再耗費大量人力答辯,5月20日新主委上任,若此時雙方要對行政裁罰對辯,也不利監理關係,魏寶生建議「緩議」。

由於提出行政訴願有30天的期限,本周將到期,即此案就「自然」定案,魏寶生在有異議前提下,接受減薪一年的裁罰。

新光人壽去年6月底及12月底資本適足率(RBC)未達法定標準200%,金管會4月24日開罰,以未積極增資、影響財業務健全為由,對新光金控董事長陳淮舟減薪5成、時間一年;對魏寶生減薪3成,也是一年。另新光金被要求二個月內、新壽則是一個月內要提出具體完整的改善計劃,新壽還被限制在改善前不得新增與利關人的授信或交易。

依金管會要求,新壽最晚要在本月24日提出改善計畫。新光金董事會已通過,將以金控現增募資125億元,連同第一季已通過的現增70億元、發行次債55億元,注資新壽共250億元,要拉升RBC。第一季新台幣連貶,股市表現佳,新壽獲利好轉,只要近日股匯市未有大太動盪,6月底RBC拉升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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