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返台攜23瓶酒 財政部長:「沒有特權!亦不是走私」

副總統當選人蕭美琴遭網友爆料攜23瓶自用酒回台,透過外交部要求海關免私酒查驗。財政部長莊翠雲今(22)日在立法院正式回應「沒有特權!亦不是走私」,去年亦有55件駐外人員採相同方式申報回台,她說蕭美琴此次23瓶共計15.1公升依然要課稅,她說「關稅、煙酒稅、營業稅都要課徵」。

蕭美琴返台攜23瓶酒 財政部長:「沒有特權!亦不是走私」。資料照片:中央社
蕭美琴返台攜23瓶酒 財政部長:「沒有特權!亦不是走私」。資料照片:中央社

林德福、李坤城、李彥秀等立委今日上午針對網友曝光蕭美琴返台攜酒回台質詢財政部長莊翠雲,她回答據「政府派駐國外人員任滿調回攜帶自用物品辦法」,駐外人員回台,可以將自用物品帶回,此次二條件都是依照相關規定辦理,「沒有特權,亦不是走私」。

蕭美琴共申報23瓶15.1公升

莊翠雲說,蕭美琴攜帶自用的酒,不需要進口酒類的衛生檢查,外交部有附後面的清單共23瓶15.1公升,非常清楚。莊翠雲亦表示,政府派駐到國外人員奉調回國,自用物品有相關辦法規定,所有駐外人員都適用。

基隆關目前還沒收到報運進口。莊翠雲強調,112年就有55位駐外人員回國也是採取同樣情形辦理,並沒有不同。莊翠雲強調,這個「沒有任何特權」,完全依照相關規定辦理。

她說,自用物品進入酒的部分依照相關規定辦理,5公升以內可以不用進口業者許可執照,但是蕭美琴自用酒超過5公升前提是自用,所以可以不用酒類進口業者許可執照以及酒類衛生查驗。但有關酒類輸入超過1公升都要課稅不論是關稅、菸酒稅或營業稅,通通都要課徵。

去年亦有55位駐外人員帶回自用酒 最高一人帶回40瓶

李彥秀則質詢,駐外人員攜回的自用瓶數有沒有限制?自用多少瓶合理的範圍?100、200瓶算自用嗎?只要有繳稅帶多少瓶都合理嗎?她問去年55件申報的到底帶回多少公升酒?關務署主管補充表示,去年駐外人員帶回的55瓶中,從0~30瓶都有可能,最高紀錄是一次帶40瓶。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葉憶如:逾20年財經主流媒體資歷,從2000年Web1.0泡沫化到Meta元宇宙Web3.0,見證台灣大小企業集團興衰史,歷經國際5次金融危機。認為金融即生活,無所不在,再難的理財知識要淺白的說。無論老小都該理財,你不理財,財不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