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宏盛(2534)決議辦理現金減資1,185,569,924元,減資比率20%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9/03/25

2.減資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現金

股款。

3.減資金額:新台幣1,185,569,924元

4.消除股份:118,556,992股

5.減資比率:20%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4,742,279,696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9/06/19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474,227,970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前項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每仟股換發800股(即每仟股減少200股)。

(2)本次減資換發之股份,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俟股東會

通過並呈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會另訂減資基準日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等

相關事宜。

(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發生變動,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需調整減資比率與每股

退還金額,或本減資案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示,或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變動

而需修正,擬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宜並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