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紙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遭處罰鍰1139.4萬元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1905)華紙-公告本公司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而遭花蓮縣政府行政裁罰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7/12/11
2.發生緣由:本公司接獲花蓮縣政府來函,因放流水不符檢測標準,處以行政罰鍰。
3.處理過程:花蓮縣環保局至花蓮廠稽查放流水,檢測結果與標準不符,處以行政罰鍰。惟本公司線上監測系統數值與主管機關檢測數據有落差,本公司將提出行政訴願救濟。
4.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1,139.4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公司將對主管機關提起行政訴願救濟。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