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電被控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案,二審判處罰金2000萬元新台幣

【財訊快報/記者李純君報導】聯電(2303)被控涉嫌侵害美光營業秘密案,今日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二審判決出爐,判處聯電處罰金2000萬元新台幣,緩刑2年。聯電對前開判決表示欣慰,並深切期望檢方尊重上訴審法院之判決,以及聯電與美光於2021年11月達成之全球和解,讓本案得以畫下句點。 2016年,聯電與福建晉華簽訂技術合作協定,協助福建晉華開發32奈米DRAM,其後有前台灣美光員工到聯電任職,而台中地方法院便對聯電與數位員工依營業秘密法提起公訴。一審台中地院依違反營業秘密法,判處相關人員4年半至6年半不等徒刑,聯電亦被判處罰金1億元。

聯電提起上訴,二審今日判決出爐,一審判決撤銷,涉案聯電3名員工無罪及6月至1年不等徒刑,均緩刑,至於聯電處罰金2000萬元新台幣,緩刑2年。事實上,聯電與美光間的關係已漸趨好轉,去年11月,聯電更與美光共同宣布,雙方達成全球和解協議,不單各自撤回向對方提出的訴訟,聯電向美光一次支付金額保密的和解金,同時,聯電也將供應美光與其客戶部分成熟製程產能。

針對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日就檢察官起訴聯電等人違反營業秘密法一案作出判決,聯電對判決表示欣慰,並感謝法院依據事實公正裁判。聯電也提到,深切期望檢方尊重上訴審法院之判決,以及聯電與美光於2021年11月達成之全球和解,讓本案得以畫下句點。

聯電為半導體晶圓代工產業的重要供應商,公司重申,將持續落實並優化有關營業秘密之保護與防免的政策與措施,並將持續盡全力於發展晶圓專工本業,以期在激烈競爭之全球半導體市場上立足,並為我國科技與經濟發展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