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開議 經濟部列2大優先法案

立法院於20日開議,各部會都在緊鑼密鼓準備相關法案,經濟部在這個新會期的優先法案也出爐。經濟部官員表示,這會期將即將在5月落日的「中小企業加薪租稅優惠」與加強違反工廠危險物品申報義務罰則的「工廠管理輔導法」列為優先法案,希望能在上半年力拚三讀。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之2條又被稱為「中小企業加薪租稅優惠」,在特定經濟景氣指標下,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展之中小企業達一定投資額,增僱一定人數之員工、且提高該企業整體薪資給付總額時,得就其每年增僱本國籍員工所支付薪資金額之130%內,從增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由於中小企業加薪租稅優惠即將在今年5月19日落日,經濟部勢必要啟動修法延長適用期限。經濟部官員表示,預計修法有四大方向,包括刪除啟動的經濟景氣門檻、爭取延長落日10年、提高減除率至150%、以及適用薪資範圍擴大至6.2萬元。

現行的啟動條件為「失業率連續六個月逾3.78%」,導致相關規定上路10年來,只有2016、2017年有達到啟動門檻,僅1千多家企業申請。經濟部認為,應該要刪除這項不確定性,讓鼓勵中小企業加薪成為常態,並且擬將施行期間再延長10年。另外也希望可以增加誘因,包括提高減除率從130%提高至150%,也就是某企業加薪100元,未來會以150元(100元x150%)作為減除的分母;同時也會參考國人薪資水準,將現行適用範圍從5萬調整至6.2萬元。

另外,去年屏東明揚國際科技大火燒出廠房的危險物品安全申報問題,經濟部推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依現行規定,違反危險物品申報義務時,裁處工廠負責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但考量到大型工廠違反規定恐引起重大工安事件,因此將罰鍰數額提高至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這次修法也將裁處罰鍰與限期改善併行,調整現行必須要在屆期不改善或未申報時,才能處以行政裁罰的規定,未來修法後,工廠若違反申報義務,主管機關可直接對違規工廠裁處罰鍰,並同時要求限期改善或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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