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比鬼可怕?男200萬求高雄凶公寓 凶宅市場夯原因曝

[FTNN新聞網]記者張君涵/綜合報導

台灣總體房價高漲,不少人抱持「窮比鬼更可怕」的想法,轉鎖定「凶宅市場」找房,甚至在臉書社群平台上還出現了凶宅專門的交流社團!近日在社團中,就有一名男網友開出200萬元的條件,希望買到位於高雄的公寓引發熱議,也再顯示近年來凶宅的討論度持續升高。

一般而言,大家心中對凶宅的定義是於該建物內發生過自殺或他殺之非自然死亡。內政部則在民國97年7月發布函釋指出,凶宅是指賣方產權持有期間,在建築改良物之專有部分(包括主建物及附屬建物),曾發生凶殺或自殺而死亡(不包括自然死亡)之事實(即陳屍於專有部分),及在專有部分有求死行為致死(如從該專有部分跳樓),但不包括在專有部分遭砍殺而陳屍他處之行為(即未陳屍於專有部分)。由此可知,法律上對於凶宅的定義,並非一旦有人在屋內死亡就算數,仍排除自然死亡及意外身亡這2個種類。

大家心中對凶宅的定義,是於該建物內發生過自殺或他殺之非自然死亡。(示意圖/unsplash)
大家心中對凶宅的定義,是於該建物內發生過自殺或他殺之非自然死亡。(示意圖/unsplash)

而隨著房價高漲,許多人見買不起房,竟轉而鎖定「凶宅市場」找房,臉書社團「我是凶宅!!買賣/法拍/投資/撿便宜/屋主自租自售/仲介/資訊新聞/全台/禁廣告只有凶宅可進」日前就有一名網友發文「想找高雄凶宅,200萬內的公寓房子」,引發網友熱議:「這證明了一點,房價比鬼凶」、「這年頭鬼都壓不住房價」、「窮比鬼可怕」、「沒有兇宅、只有很兇的房價」。

雖然房子內曾經發生過命案、或有人在裡面自殺,房價可能受到影響,但對於一般民眾來說舉證困難,因此市面上所謂大家心目中「能夠低價入手的凶宅」非常稀缺。並且在確定凶宅的定義時,需要考慮到現行法律版本和過去版本的定義,這兩者之間存在著相當大的差異。

而有房仲業者表示,凶宅物件稀缺的原因也可能是因物件(原為凶宅)頻繁交易洗白導致。無論如何,在自己能力所及內買到自己滿意的物件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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