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房屋稅前7月稅收已刷新歷年度 提前達陣預算目標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房屋稅係以房屋現值為稅基,按實際使用方式之稅率課徵,稅率由地方政府於規定範圍內自行訂定,為地方重要稅收來源之一。由於應稅房屋逐年增加,加以部分縣市重評調升稅基及改採差別稅率等影響,今(112)年1至7月稅收870億元,年增4.6%,已刷新歷年全年記錄並提前達成預算目標。

若就應稅房屋之使用別件數觀察,一向以住家用占8成7最高,營業用占比不及1成;112年住家自住或公益出租用(簡稱自住用)房屋件數為686萬件,占總應稅件數78.6%,住家非自住用房屋件數為69萬件,年增2.8%,為109年以來首次正成長,其中以桃園市、高雄市增加較多。

房屋建造材料為評定房屋單價、課稅現值之重要依據,縣市間各構造別標準單價規定雖不盡相同,但皆以鋼骨造、鋼筋造的價值較高。112年6月底全國1106萬戶房屋稅籍中,因鋼筋造工法歷史悠久,技術相對純熟,占65.3%最多,主要集中在六都,合計占7成9。

比較112年與108年各構造件數增幅,全國以鋼骨造增16.7%最多,鋼筋造亦增6.8%,顯示耐震、隔音材質漸受重視,成為市場主流;相對而言,木造、土磚造及竹造等老式建材房屋逐漸減少,其中台北市更因房屋改建、都市更新等因素,木造、竹造房屋件數減幅分別達16.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