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華為告美國政府,科技廠認為利大於弊

【時報記者張漢綺台北報導】大陸電信設備龍頭—華為7日宣布針對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的合憲性,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引起市場高度關切,國內科技公司廠普遍認為,華為以「直球對決」方式,迫使美國政府必須講清楚為何制訂限制條款,顯示華為對公司是否違法有自信,就算告輸了,透過訴訟過程,亦可以化解其他國家對採用華為網通設備安全的疑慮,對華為來說是利大於弊,也是給華為供應商一顆定心丸。

大陸電信設備龍頭—華為7日宣布針對美國《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的合憲性,在德克薩斯州普萊諾的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根據起訴書,第889條在沒有經過任何行政或司法程序的情況下,禁止所有美國政府機構從華為購買設備和服務,還禁止美國政府機構與華為的客戶簽署合同或向其提供資助和貸款,這違背了美國憲法中剝奪公權法案條款、正當法律程序條款;同時,國會不僅立法,還試圖執法和裁決有無違法行為,違背了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三權分立原則。

華為請求法院判定這一針對華為的銷售限制條款違憲,並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華為在發布新聞稿指出,美國國會通過立法懲罰華為,且從未展示支持這些限制條款的證據,因此華為不得不決定通過法律行動予以回應。

針對華為告美國政府爭權益,國內科技公司廠普遍認為,華為此舉將迫使美國政府必須講清楚為何制訂限制條款妨礙單一企業公平競爭,美國政府必須公開手上的證據,證明華為的網通設備確實有資安疑慮,這也顯示華為對公司是否違法有自信,就算華為告美國告輸了,透過訴訟過程,亦可以化解其他國家對採用華為網通設備安全的疑慮,對華為來說是利大於弊,也是給華為供應商一顆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