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菸害防制法今上路 使用這2種菸品恐遭罰萬元

【時報-台北電】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已於2月15日經總統令修正公布,行政院訂於今天(22日)施行。衛福部長薛瑞元今天表示,本次修法重點在於全面禁止電子菸,而尚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也不准販售使用,「今天就要開始取締!」根據菸害防制法新規,民眾若使用上述違法菸品,可處以2000元至1萬元罰鍰。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今天舉辦「菸害防制法新法即日施行」記者會,宣示中央與地方即刻查處違法產品,請民眾及業者避免觸法。

本法修正兩大重點包括:(1)全面禁止電子煙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2)公告指定菸品(含加熱菸)業者於製造、輸入前應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後始得製造、輸入、販售;使用指定菸品時的必要組合元件也必須一併送審。

配合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國健署今天同步公告「指定式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薛瑞元強調,無論是電子煙,或是尚未完成健康風險評估的加熱菸,都是法律不容許販售、行銷、使用的產品,這些都是違法行為,「今天新法上路,今天就要開始取締!」

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過去十幾年來新興菸品充斥網路和實體店面,過去法源不足而無法嚴格把關取締;今天開始國健署和地方衛生局合作展開稽查,針對已列管的實體店面,如果有展示或販售違法菸品而未改善,從今天開始可連續開罰,直到招牌卸下,另持續展開網路監測並開罰,呼籲業者不要心存僥倖、主動下架違法菸品。

國健署提醒,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加重罰責,包括:製造、輸入類菸品或未經核定之指定菸品,最高處5000萬元罰鍰;販賣、展示類菸品或未經核定之指定菸品,最高處100萬元罰鍰;使用電子煙之類菸品或未經健康風險評估之指定菸品(如加熱菸),處以2000元至1萬元罰鍰。

薛瑞元強調,電子煙內容物未知,造成身體傷害的案例所在多有,所以必須嚴禁;「加熱菸可以協助戒菸」的訊息則是完全錯誤,只會戕害身體,所以必須嚴加管制。他呼籲民眾不要再相信這些訊息,也希望任何廠商不要再去傳遞錯誤訊息,這些也是需要去稽查管理的。(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王家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