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回饋金無下限 國庫減收70億 監院糾正光電標案
【時報-台北電】監察院22日針對經濟部辦理彰濱工業區海域範圍設置太陽光電7件標租案提出糾正,主因是經濟部未於投標須知設計「電價回饋金」下限比率,造成低回饋金廠商得標,讓國庫20年減收近新台幣70億元,另評選過程中讓低回饋金廠商「聯合再生」獲得高分,加上聯合再生得標後違反契約轉賣,主管機關對這些不合理採購現象均未處理,顯有怠失。
監察院昨以三大缺失糾正經濟部,第一,經濟部未於投標須知設計「電價回饋金」下限比率,且2021年辦理招標評選,華暄綠能、聯合再生工程公司分別得標,但二者回饋金比率卻差異很大,聯合再生工程公司回饋比率僅3.3%,華暄綠能回饋比率則為20%至30%。
第二,監察院再查當時投標相關文件,以最有利標原則,投標廠商填寫回饋金比率高,評審委員應給高分,卻有評選委員給聯合再生最高分,採購不合理現象,主管機關均視而不見,顯有怠失。
第三,經濟部與聯合再生工程公司訂有契約,明定不會標租案場之後轉售、或將承租土地全部或一部轉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供他人使用,但契約簽訂才8個多月,聯合再生母公司隨即將該工程公司出售予和暄綠能公司。
經濟部表示,聯合再生公司在釐清經營主導權、案場經營管理20年等相關疑慮前,經濟部將不會發給電業執照,會發函請該公司董事會提案要求強化公司治理以完成投標承諾。後續辦理其他產業園區土地出租作業時,會將納入監察院意見。
對於監察院糾正「未設定電價回饋金下限」,經濟部表示,未來倘有其他太陽光電出租案時,將審酌目前案場出租條件、多數案場電價回饋金標準及其執行情形等因素,予以通盤考量設定回饋金下限。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監察院表面是糾正,但只糾正不彈劾,實際上是在放水,難道因為聯合再生董事長洪傳獻除了是前總統蔡英文競選連任時綠能產業後援會會長,所以不敢查是誰在護航嗎?喊話檢調不要繼續沉睡,行政院長卓榮泰也應要求追究違法失職責任。(新聞來源:中國時報─陳薏云、李奇叡、王玉樹/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