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費率 明年Q1見分曉

為加速推動碳定價的實施,環境部1日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明定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的組成及運作方式。依要點,碳費審議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費率應參考我國溫室氣體減量現況、排放源類型、溫室氣體排放種類、排放量規模、自主減量情形及減量效果等六大因素審議。預計第一次會議將於明年第一季舉行、屆時將公布碳費費率。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表示,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尚未選出,後續依照設置要點來遴聘,預計第一次的開會時間在明年第一季。

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8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對排放溫室氣體的排放源徵收碳費,碳費費率由中央主管機關設置費率審議會。

與基本工資需經行政院核定不同,黃偉鳴強調,透過碳費費率審議會制訂出來的碳費費率,經環境部核定後即可公告上路。

外界關心的徵收碳費辦法草案,均將在今年底正式對外預告。環境部表示,依要點,審議會召集人為環境部次長、副召集人為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委員人數19~23人,將由部長遴聘機關代表、民間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其中政府機關以外之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二,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為持續接軌全球邁入以追求溫控1.5°C為軸心的氣候行動,務實推動2050淨零路徑及12項關鍵戰略,依相關規定,2024年台灣將進入排碳有價時代,啟動碳費徵收,配合自願減量、增量抵換等多元配套措施,致力實現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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