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將上路 台泥:進口品應同步碳盤查

台泥董事長張安平表態,願支持碳有價。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泥董事長張安平表態,願支持碳有價。圖/本報資料照片

環境部於碳費子法中將碳洩漏風險納入考量,台泥董事長張安平對此表態,願支持碳有價的作為。張安平說,溫室氣體需要由上而下來處理,他不認為溫室氣體可不用成本排放,所有排碳都要付出代價,因此應設有溫室氣體排放費用。

台泥呼籲政府依據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將碳定價制度延伸至邊境精神,在2025年本地企業支付碳費時,依氣候變遷因應法,同步要求需支付碳費產業對應進口原材料與產品,申報碳含量等資料,替實施台版CBAM預做準備。

台泥認為,環境部設定碳洩漏風險係數值,僅能短期緩解碳定價對國內經濟衝擊,長期來看,若無台版CBAM的配套,將發生台灣與其他國家間碳洩漏問題。台灣作為全球供應鏈重要一環,如像金屬產品如扣件等中小企業,誤用了未在台灣或出口國支付碳費(稅)的進口高碳排原材料,做成成品,等到出口到歐美市場時,才發現產品碳足跡太高、可能必須負擔更高的碳成本,會削弱台灣整體出口的競爭力。

政府若不實施台版CBAM,碳費上路後,將促使更多高碳洩漏風險企業從製造商變成進口加工業;以水泥鋼鐵業為例,恐讓部分業者減少本地生產量,大幅進口國外無碳足跡資訊、無須負擔碳成本的低價原物料,再進一步加工,即可能達到環境部子法中的減量指定目標。這些進口原材料,沒有透過台版CBAM推行,公部門根本無法掌握碳排資訊,導致在邊境產生碳破口,無疑是將台灣碳排轉移到其他國家。

台泥理解台版CBAM無法即刻上路實施,然而本土產業開始負擔排碳成本,相對應的進口原材料與產品,也應善盡碳盤查與揭露的義務。台泥呼籲環境部,應制定台版CBAM進場時間表,完善碳定價機制,也讓相對應的進口原材料與產品廠商預作因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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