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綜所稅試算服務 3/15前可線上辦理

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表示,為協助初入社會就業新鮮人及上一年度未辦理結算申報之民眾,於五月份順利完成一一○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可以於三月十五日前線上申請或是親自(委託他人)前往國稅局或其所屬單位申請,申請後如納稅義務人於五月十日前仍未收到國稅局所寄發的郵簡通知或稅額試算通知書表,經查詢未能適用本項服務者,務請於今年五月三十一日前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北區國稅局基隆分局指出,申請適用綜所稅稅額試算服務,可採線上申請方式,以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憑證及臺灣行動身分識別為通行碼,於三月十五日前透過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辦理,或於三月十五日止以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及臺灣行動身分識別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額試算」專區辦理。

此外,並可親自或委託他人申請:於三月十五日前,依式填妥申請書並提示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如交付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者,請申請人或代理人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留存備查。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經審核符合適用條件者,將於今年四月二十五日前提供試算書表,如核對內容無誤後,即可繳稅或回覆確認完成申報;如經審核不符合適用條件,則不予提供本項服務。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可於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三十一日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以市話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向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查詢是否適用一一○年度稅額試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