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醫股》人物側寫-林榮錦的這五年...三原則力抗官司

【時報-台北電】二審官司宣判無罪後,首度公開亮相的晟德集團(4123)董事長林榮錦,1日在法說會中表示,與東洋官司纏訟五年的1,970個日子,從起訴的第一天起,他就立下三個原則:不當怪叔叔(不抱怨)、練身體(保持身體健康)、壯大事業。 林榮錦說,他從42歲到62歲都在東洋,將東洋從破產公司,轉型成突破百億元市值,一度還是台灣最大市值的生技公司,卻走到官司訴訟,心情確實很難過,但五年來自己從未曾講過是非,甚至也沒在法說會上回應過對官司的看法,主要這是個人與東洋的事,與晟德無關,因此,以後也不會再談論此事。 但他卻很樂意分享面對官司時的心境轉變。林榮錦說,被起訴當天,他準備炒米粉等台灣小吃在公司辦流水席,邀請同仁吃午餐,就是希望不要影響員工心情,為了要長期抗對面對官司,他也立下三個原則,讓自己能等到清白。 林榮錦說,很多人在面對官司時,常常會無法接受而變得沮喪、怨天尤人,因此,他絕不能帶著負能量、不讓自己變成怪叔叔。他也勤於鍛練身體,每周有六天做瑜珈及重訓,讓自己身體強壯;再則也不能到證明自己清白時,公司卻垮了,因此,他立志要把事業做的更大。 林榮錦說,由於五年多都被限制出境,他也改變經營事業的模式,過去可能事必躬親的式,轉變為只管一個總經理的充分授權策略,也和海外公司透過視訊或請他們來台灣開會,讓集團內的同仁更有機會接觸,縮短謀合期,把事業經營的更成功。(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杜蕙蓉/側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