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股》淡水住宅新建工程案 達欣工請求宏泰人壽給付工程款

【時報-台北電】達欣工(2535)接獲「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段141-2、145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仲裁判斷書。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段141-2、145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請求給付工程款等爭議事件,提付仲裁程序解決,法律事件之處分機關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宏泰人壽應給付達欣工工程款計9億4873萬999元及按仲裁判斷書所揭示利息起算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係屬工程合約本應支付之工程款項目。且宏泰人壽應返還達欣工於103年11月17日所簽發本票(票號CU0316003),票面金額2億5874萬5867元,宏泰人壽並應給付仲裁費用。達欣工依照仲裁判斷結果請求給付工程款。(編輯整理:葉時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