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500萬不還」挨告 藍委鄭正鈐:雙方財務認知不同

國民黨新竹市立委鄭正鈐於多年前曾因選舉需求向台中一名鍾姓商人陸續借款1500萬元,但鍾女催其還款未果,便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告,法院上月依2人的證詞與對話紀錄等證據宣判鄭正鈐須如數償還。對此,鄭正鈐以雙方財務認知不同,持續上訴中。

根據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書內容,這起借貸糾紛起因為鄭正鈐於2017年為了周轉與選舉,用支票借款的方式,開了4張支票向鍾女借貸1500萬元,鍾女應允便匯款與交予現金。不過,鍾女後續要鄭正鈐還款未果,因此告上法院,並提交支票、匯款單、兩人通話紀錄,以及明確指出2人親自見面談借貸細節,如金額、利息與還款期限。

法官認為,證據足以認定雙方確實存在借貸關係,上月宣判鄭正鈐須如實還錢。對此,鄭正鈐回應,他承認確實曾向鍾女借錢與投資,但雙方財務認知不同,目前他已委託律師上訴,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承諾未來如論結果如何都會尊重,也會履行法律責任。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受訪表示,立委是公眾人物就得做好社會表率,不可以因為職務關係賴帳,無論為了什麼原因借錢,理應都該還錢。他表示,鄭正鈐對法院陳述當初是因為投資鍾女卻血本無歸,這說法實在牽強也不合理,法官後來也沒有採信,況且鄭正鈐也從來沒有否認向鍾女借錢,如今盡速還款才是最好了結此事方法。

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陽明交大法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今日對鄭正鈐一事回應說,以民事借貸糾紛來看,她認為判決書已經說得很清楚,欠錢還錢沒有問題,且政治人物的金錢往來本來就該更謹慎小心,才能當人民的良好示範。

另外,林志潔也提醒,從法律層面來看,鍾女本身有違法吸金、詐騙的狀況,如果再將不法所得借給別人,恐涉及洗錢防制法,屆時鄭正鈐也會面臨幫兇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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