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家原接任雲地檢檢察長

新任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由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長調任,輔仁大學法律學系畢業,八十三年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乙等司法官考試及格,曾任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原檢察長郭永發榮調新竹地檢署檢察長。

洪家原檢察長於民國一○九年三月十三日,派任臺灣雲林地方檢察署檢察長,在檢察機關服務二十餘年,曾任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檢察長,以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臺灣板橋地方檢察署檢察官,經驗豐富,歷練完整。洪檢察長上任後,正值國家防疫期間,洪檢察長對防疫措施相當重視,配合法務部、衛福部、臺灣高等檢察署之各項防疫政策,針對有旅遊史、接觸史及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症狀之人犯,規劃遠距視訊開庭系統,及解送之獨立進出動線,建置防疫偵查庭,務使案件能在低傳染風險下順利偵辦,確保國人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