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亨:公司舊股最後交易日2/25;減資換發新股3/11起開始上櫃買賣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

(6291)沛亨-公告本公司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及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1/18
2.減資基準日:107/12/19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於107年11月1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7年12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70345155號核准申報生效;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九條之一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規定,訂定本換股作業計劃。
二、本次減少資本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發行之總股份計50,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500,000,000元。
(2).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330,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33,000,0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
(3).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17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換發新股票共計17,000,000股。
(4).本次減少之股份,按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股比例計算,每壹仟股減除約660股,減資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行在停止過戶日前5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1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登記,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計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三、減資換發股票之預計日程:
(1).減資基準日:民國107年12月19日。
(2).舊股票最後交易日:民國108年2月25日。
(3).最後過戶日:民國108年3月3日(因遇假日,現場過戶提前至2/27日辦理)。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108年3月4日至民國108年3月8日止。
(5).舊股票停止交易期間:自民國108年2月26日至民國108年3月8日止。
(6).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民國108年3月8日。
(7).新股票開始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08年3月11日。
(8).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票相同。
四、換領新股票手續:
(1).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印製換發股票通知書寄送給各股東,憑以辦理換發新股票。
(2).股東持有現股(已過戶)換發:請股東持舊股票、原留印鑑章,俟新股換發日(預計108年3月11日)後,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股東持有現股(未過戶)換發:須俟新股換發日(預計108年3月11日)後,備妥舊股票、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股票換發手續。
(3).原已存放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由於本公司自本次減資全面換發新股起,全部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有實體股票,故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應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4).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電話:(02)6636-5566。
五、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劃內容作業事項,俟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備後,將另行公告並於開始換發日分函通知各股東。
六、其它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08/03/08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櫃日:108/03/11
7.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5,030,252股。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29.59%
9.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本減資案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須予變更或修正時,由董事會另行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