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連假先別哭!中秋節出勤應領雙倍 薪資算法一次看
下周二(17日)就是中秋節,然而今年中秋沒有連假,同時也不用補班。勞動部提醒,中秋節當天為國定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中秋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勞動部表示,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雇主如需勞工於中秋節當日出勤,應徵得勞工同意,且應加發工資,亦即除原本約定照給之當日工資外,於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以內再加發一日工資;如有超過8小時工作之時段,屬延長工作時間,應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給加班費。
以月薪3萬元為例計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25元(30000÷30日÷8小時),在中秋節當天出勤8小時,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應為1000元(125元×8小時)。
此外,若是勞工之例假或休息日若剛好與中秋節同一日,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規定,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而9月17日(星期二)當日仍維持原例假或休息日之性質,該日無需出勤,工資照給;至擇日補假之當日,性質為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加給工資。
勞動部強調,勞工若在中秋節出勤,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工資給付,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權益。